体育课程修读说明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体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化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扩大普及体育活动,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国际化人才。

二、修读要求

体育课为全校公共必修课程,须修满4学分。每学期只能选1门体育课(重修除外),每门课程每周2学时,1学分。学生应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方可准予毕业。

三、课程与考核

1. 体育必修课程

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体育课程,共4门,分初级班和高级班,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及能力选择专项,实现分级分层教学。共设置棒球、垒球、排球、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旱地冰球、跆拳道、健美操、功夫扇、滑冰、击剑、游泳、旱地冰壶、普拉提、克球、太极拳等运动项目。学生应在一、二年级完成课程修读。

课程成绩构成为:

1)课外体育锻炼(含学生特色体育协会活动、学生特色体育社团活动、学生特色体育业余竞赛),占总成绩10%。因课外体育锻炼不满10分导致体育考试总成绩分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2)运动专项技能考试,包括专项达标和专项技评,各占总成绩20%,共计40%

3)学生体育课出勤与平时表现评分,占总成绩10%

4)学生身体素质,占总成绩40%

2. 体育保健班

因残疾、疾病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应由学生本人在每学期第一、二教学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属院(系)领导审核同意后,校医疗保健中心复核、体育教学部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由体育教学部安排体育保健班,申请保健班的同学需出勤每次体育课。如遇突发身体健康状况需申请体育保健班,流程相同。体育保健班学生总成绩不得高于60分。

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每学年需参加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毕业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成绩达不到50分者,以结业处理。患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4. 其他

1)体育俱乐部课程

体育俱乐部课程为选修课程。无学分且不纳入绩点计算,通常在学生三、四年级期间修读。开设专项与必修课程相同。大三第一第二学期在课上进行体质健康测试。

2)校体育运动队

校体育运动队由教练带队训练,教练根据队员训练情况和比赛成绩直接给予课程成绩。

3)体育类通识教育选修课

体育教学部开设有体育欣赏、体育欣赏-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双语)、围棋入门、太极拳文化、冰雪运动(双语)、体育运动竞赛学、裁判学、太极推手、户外运动、瑜伽、有氧拉丁、健康管理(双语)、女子防身术、太极文化等课程,纳入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记2学分。实际开设课程以每学期公布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信息为准。

 

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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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体育课程修读的说明2025.docx